全港賽

注意事項 - 全港賽

  1. 參賽作品分為個人作品及團隊作品(團隊成員人數不限),成員可由不同院校組成,唯項目代表院校必須與隊長同;
  2. 參賽作品不得違法或妨害公眾利益,若參賽作品引起任何有關知識產權的爭議,本會概不負責;
  3. 所有創新項目參賽作品不得抄襲,若參考或使用其他資料,須在作品中列明;
  4. 參賽作品不能是未經潤飾的畢業論文、課程設計論文或曾於國家級別競賽及國際競賽中獲獎的作品;
  5. 報名表資料必須與身份證上的資料相符,所填的個人資料,只供籌辦是次大賽之用;
  6. 參賽者如未能於交件日期內遞交合資格的參賽作品,參賽資格將會被自動取消;
  7. 為確保評審公正性,創新項目所有作品任何位置均不可出現學校名稱及校徽、就讀學系及相關教授/老師姓名及職稱等(創業項目不作此限);
  8. 對於已註冊營運之創業項目,請於報名時遞交相關證明文件 (包括商業登記證(BR)或公司註冊證書(CI)副本);
  9. 本會將保留所有參賽作品的發表權;
  10. 本會將保留是次比賽的最終決定權。